从征集意见到即将到来的正式施行,社会对《环境保护税法》的讨论一直存在,其中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是:该不该对机动车——特别是高排放的重型货车征收环保税。
不宜增大成本负担。事实上,现行税制中车船税、消费税、购置税等都与机动车相关,车船税与消费税更是以车辆排放为标准进行征收。如果在此基础上继续增征环保税,势必会产生征收重合的部分,增加用车成本,且与结构性减税的大方向不符。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税法如何制定、怎样征收,要考虑国情、社会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机动车排放该不该免税这个问题涉及社会承受能力,到底该不该征,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发起广泛讨论,听取不同群体的声音。”
免征税或只是暂时。目前,针对环保治理的排污费、环保税征收对象均是企业与经营者,而非自然人,当然,《环境保护税法》当中明确表明,对机动车等流动污染源只是“暂予免征”,并不排除在未来将机动车列入征收对象的可能。
因此,驾驶货车——特别是重型货车的司机及车队管理者还需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不过一旦开始针对机动车征收环保税,那么与机动车排放挂钩的其他税收势必会有所调整,重复征税的情况应该不会出现,大家对此不必过于焦虑。
牵一发动全身
物流企业还需做足准备
首先,车队货源或迁移。环保税的征收主体在上游生产制造行业,煤炭、冶金、化工等更是被重点关注的对象,而这些类型的企业往往都是许多物流企业或车队的主要货源。
从河北的环保税征收方案来看,未来排污企业要么改善排污方式从而获得减免资格,要么将厂址迁移至赋税较低的区域,亦或索性彻底停产。
考虑到配货、运输等因素,一般物流园区、企业车队都会在货源企业周边或城市周边布点
这些企业改革路线的选择取决于当下的投入以及未来可能面对的收益与风险,而从长远角度来看,将厂址外迁随后改良排污方式应该是大部分人的选择。
而这一转变后,以企业为货源单位并近“安营扎寨”的物流企业和车队也将面临迁移,针对这一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调整运力、仓库以及货站等的布局十分必要。
其次,车辆排放需降低。另一方面针对车辆排放,尽管短期内对货车征收环保税不太可行,但以目前各地区对环境的治理力度来看,针对车辆排放的管控手段只会越来越严厉。
因此,尽早完成对尾气超标车辆的替换、整改,避免车辆因法规调整而被限行、禁行,从而造成自身损失。《环境保护税法》可以说是层面对环境治理的一记重拳,但必须认识到的是,这部法律的根本目的不在征税,而在于引导污染型企业减排。
此外,本文中我们多次强调环保税的主要征收对象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物流企业、车队、司机以及车辆并不在征收范围内。
但是作为社会的一员,物流从业者还是需要保留一定的紧张感,及时找到应对方案,同时保证将运营车辆的排放进行及时、合法改进,这不仅仅利于自身经营,更是对社会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