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物业管理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最早在香港,大陆的物业管理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香港引进的,1981年3月10日,在深圳成立了我国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拉开了我国进入物业管理时代的帷幕.
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能是依照委托管理的契约,施行“自我运转、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对受托物业及委托人提供管理服务。
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物业公司把一些低收入业务可以外包出去。
1、各类保洁:比如小区保洁、单位保洁、工厂保洁、写字楼保洁等;
2、水电维保:常见的就是各类涉及电和水的维修和保养;
3、秩序维护:常说的保安或者安保服务,保安外包也是非常常见的;
4、电梯维保:物业公司将电梯的日常维护、维修等项目外包给专业的公司;
5、垃圾清运:常见的就是生活垃圾转运或者其他城市垃圾;
6、其他可外包项目还有:各类维修、园林绿化、外墙面清洗等;
各物业公司一旦进入,就很难再撤离,哪怕是跟业主们矛盾重重。
有些物业口口声声说每年经营都在亏钱,却从来没有主动放弃,主动撤离的。
物业本是全体业主聘请的管家,结果很多地方管家却摇身一变成为主人,上下勾结,利用物业这样组织与单个业主明争暗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