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2017年11月23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通报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陈祥恩被审查一事。今年2月22日,省纪委再次对此事进行了通报。
三个月内被通报两次,为啥?通报内容有何变化?
【消息】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祥恩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2月22日,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祥恩(正厅级)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了解,陈祥恩,男,汉族,河南省商丘市人,1959年1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学位。历任朝川矿务局采煤技术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矿长兼总工程师、矿务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局长兼党委书记,永煤集团陈四楼矿党委书记、矿长,永煤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8年11月任河南煤化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0月任河南煤化集团总经理,2011年5月任河南煤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13年9月任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9月任河南省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
【关注】
三个月时间,省纪委为何两次通报
其实,早在去年11月份,省纪委就通报了陈祥恩被审查一事,内容为: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祥恩(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与22日的通报相比,表述上有了一些变化,首先,通报内容由“陈祥恩涉嫌严重违纪”变为了“陈祥恩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其次,多了一项接受“监察调查”的内容。
据省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再次对陈祥恩进行通报,是因为对其采取的措施转为“留置”了。
其实,在今年2月3日,省纪委通报的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杰(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就用了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的表述。
1月21日,随着新乡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我省省辖市监察委员会已全部组建完成,虽然是简单几个字的增加,但传递出了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斗争中已亮剑高悬,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同向发力,加快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河南商报编辑 华丽娟 高予妍)


